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隶属于董事会,负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为达以上目标,稽核单位依据年度稽核计划查核公司内部作业及子公司监督与管理,除汇整稽核结果列席定期(每季)或不定期之董事会例行会议报告外,并视需要不定期向董事长及总经理报告。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之稽核人員,除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規定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核定外,其餘薪酬項目均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之規定,透過每年兩次PMD績效考核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内部稽核人员除符合金管会规定之适用资格外,每年依规定参加专业机构举办之持续进修,以确保其适任性。年度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之稽核计划执行,该稽核计划乃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或复核,以提供管理阶层了解内部控制制度之实施情形及潜在可能缺失。
稽核单位每年督促内部各单位与子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稽核单位复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检查表,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